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
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暂行规定》,为了加强国防教育宣传,提高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,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空意识,检验防空警报设备性能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定于2022年9月18日12时00分(北京时间)开始在全区人防重点城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防空警报试鸣时间

  2022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(北京时间)。

  二、防空警报试鸣种类

  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重复3次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;

  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重复15次为一个周期(时间为3分钟);

  解除警报:连续鸣响3分钟。每种警报间隔5分钟。

  三、防空警报试鸣范围

  乌鲁木齐市、昌吉市、奎屯市、克拉玛依市、伊宁市、库尔勒市、塔城市、哈密市、吐鲁番市、阿克苏市、喀什市、博乐市、和田市、阿图什市、阿勒泰市。

  全体公民要注意识别和熟知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种类,保持正常生活、生产和工作秩序。

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

  2022年9月13日

[责任编辑:李翔]

Copyright (C) 2016 zgkashi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

喀什地委宣传部主管

违法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991-2384777

中国喀什网举报热线:0998-2673718  2673715

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新ICP备15003762号